严控学期考试次数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我省出台30条措施规范管理基础教育
本报讯(记者陈庆威)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河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6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规范管理基础教育。
这6个方面包括:筑牢校园安全底线、规范学校日常办学行为、加强学生关心关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违规谋利、完善落实推进机制。
其中,在规范学校日常办学行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初中每周34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开设课程,严禁随意调整、增减课程内容,超标超前教学。
在加强学生关心关爱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每两周1课时心理健康课程,500人以上中学、1000人以上小学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每市县至少建设1所中小学心理辅导中心,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全覆盖。
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强化师德教育和评价,在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中设置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健全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此外,30条措施还包含维护校园食品安全、保证学生睡眠时长、严格中小学招生、控制中小学班额规模、纠正错误育人导向、规范公参民学校办学、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严禁学生欺凌行为、规范校服选用采购、规范学生组织选拔、加强学校收费监管、严管商业活动和学生志愿服务等。
《若干措施》提出的重点内容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不得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严控学期考试次数
严禁违反关于日常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不得以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保障学生课外活动
寄宿制学生早晨起床后和晚自习后自由活动时间均应不少于30分钟,每餐用餐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严禁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课间不准学
生出教室等行为。
●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或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
●规范幼儿保教活动
严禁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或通过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严格中小学招生
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中小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控制中小学班额规模
各地要结合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和学校片区划分,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普通高中阶段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纠正错误育人导向
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小学、初中学校严格落实成绩等级评价,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严禁按考试结果调整分班、排座位;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这6个方面包括:筑牢校园安全底线、规范学校日常办学行为、加强学生关心关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违规谋利、完善落实推进机制。
其中,在规范学校日常办学行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初中每周34课时,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开设课程,严禁随意调整、增减课程内容,超标超前教学。
在加强学生关心关爱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每两周1课时心理健康课程,500人以上中学、1000人以上小学配备1名以上专职心理教师;每市县至少建设1所中小学心理辅导中心,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全覆盖。
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要强化师德教育和评价,在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中设置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健全完善师德考核制度,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此外,30条措施还包含维护校园食品安全、保证学生睡眠时长、严格中小学招生、控制中小学班额规模、纠正错误育人导向、规范公参民学校办学、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严禁学生欺凌行为、规范校服选用采购、规范学生组织选拔、加强学校收费监管、严管商业活动和学生志愿服务等。
《若干措施》提出的重点内容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不得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严控学期考试次数
严禁违反关于日常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不得以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名义变相、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保障学生课外活动
寄宿制学生早晨起床后和晚自习后自由活动时间均应不少于30分钟,每餐用餐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严禁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课间不准学
生出教室等行为。
●合理安排教学时间
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或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
●规范幼儿保教活动
严禁幼儿园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或通过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严格中小学招生
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中小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控制中小学班额规模
各地要结合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和学校片区划分,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普通高中阶段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纠正错误育人导向
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小学、初中学校严格落实成绩等级评价,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严禁按考试结果调整分班、排座位;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