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6年05月26日

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长城”

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践行条例规定,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为青少年成长护航
  本报讯(记者魏思思通讯员王海亮) 今年5月1日,《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落地,重在预防;预防之本,贵在入心。作为全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的重要一环,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省未管所”)立足职能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双轮驱动,充分发挥“河北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河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深入开展条例宣传与青少年警示教育工作,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法治河北贡献“未管力量”。
  “请进来”:以“沉浸式”教育敲响法治警钟
    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强化社会协同。省未管所积极响应,依托监管场所特有环境与真实案例资源,面向全省中小学有序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连日来,石家庄华文学校、石家庄市北附学校、石家庄花都形象艺术学校等多所学校的师生代表,先后走进省未管所,“零距离”感受法治威严,“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在严格规范的安全管理下,学生们参观了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监舍、禁闭室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场所,听取了干警结合真实案例所做的专题讲解,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与人生代价。“以前觉得法律离我很远,今天才知道,一念之差就可能毁掉一生。”一位参加活动的学生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实地见学,青少年从内心深处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感,树立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行为底线意识。
  “走出去”:法治宣讲进校园传递预防正能量
    在“请进来”的同时,省未管所积极“走出去”,选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干警,深入中小学开展条例宣讲与预防犯罪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送到青少年身边。
    近期,省未管所干警先后走进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石家庄市北附学校等中小学,围绕条例核心内容,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与常见违法风险点,开展“以案说法、以法育人”的警示教育讲座。讲座内容涵盖不良行为的早期识别、严重不良行为以及犯罪的法律后果、网络沉迷与校园欺凌的法律红线等热点问题,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一场场讲座,一次次互动,让法治观念在青少年心中悄然生根。学校师生普遍反映,省未管所的法治讲座“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真正做到了警示性与教育性并重。
  发挥基地作用:推动预防工作向前端延伸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一项法律工作,更是一项社会工程、育人工程。省未管所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中心、以预防为导向,持续发挥“河北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河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形成了“所内警示教育+所外法治宣讲”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省未管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拓展“请进来”的覆盖面,提升“走出去”的精准度,探索建立与教育、公安、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末端治理”向“前端预防”延伸,为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北贡献更大力量。
    ■供图/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